第五百五十二章 快逃啊,雷铭!-《危险男神VS呆萌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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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小沫拎着**白色的帆布袋出了门,将心里盘绕的话说出來后,她的确觉得整个人都轻松多了。无论她和雷铭现在是什么状态,也无论将來是如何的模糊不清,钱小沫知道她只有努力找回自己,才能活出意义而不只是行尸走肉般的一副驱壳。

    不过好在,雷铭已经理解也接受了她的观点。

    这一点,对钱小沫來说,至关重要。

    “啦啦啦……”

    钱小沫嘴里哼着歌谣,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哼的是什么,嘴角浅笑着去买菜。

    这几天她把公安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已经摸索得很清楚了。出门的时候也就不像往日里东张西望,时刻绷着心弦怕迷了路。于是她完全沒有注意到,从她出单元楼的那一刻开始,一抹黑黑的影子就从楼道口的死角走了出來,温暖的阳光下骤然刮起一阵冷风,冰到人的骨子里。

    钱小沫渐行渐远,脚步轻盈欢快得像是去给外婆送好吃的小红帽。冷风吹來时,她还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而那抹影子在阳光照不了的死角里转了转身,他压低了鸭舌帽的帽檐,笔挺的鼻梁寒气逼人,谨慎的余光扫视了四周一眼后,鬼鬼祟祟,他很快跟在钱小沫身后,拄着拐杖,像一直尾随不放的大灰狼,一直跟着钱小沫出了小区又來到了菜市,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姑娘,一起买了吧,我也好收摊回去了。”

    菜农吆喝着,钱小沫一路走过去,耳边都是这样的声音。

    她按照雷铭的口味买了些青菜、番茄和土豆,绕过眼前几个摆地摊卖大白萝卜的农妇,钱小沫沿着卖肉区一路走下去,也沒看见什么想要买的。

    她穿着驼色的雪地靴踩过地上不平的水坑,水坑里面混杂着牲畜的血色,极淡,是屠夫挂肉的时候流淌出來的,但一脚过去油腻腻的,零星的血坑让人烦闷。而另一双白色的英伦皮鞋紧随而來,拐杖伴在他的身侧,踩过钱小沫刚刚走过的路,几点溅起的血水落在了他纯白的皮鞋上,几分诡异的阴森。

    “找你的钱,慢走啊。”

    钱小沫将买的肉丝放进布袋里,低头整理着转身就准备朝回走,一双雪白的皮鞋立刻映入她的眼里,鞋尖朝她,拐杖微微倾斜,正朝她的方向走來。

    可就当钱小沫转头,这个人的脚步就停了下來,然后白鞋的鞋跟对着钱小沫,那个人也转身朝來时的路快步回去。钱小沫抬头只能看见那人的背影,白色的夹克和鸭舌帽,很普通的打扮,只是那人的头埋得很低,走路不方便有点趔趄。

    钱小沫完全沒有多想,拎着沉甸甸的帆布袋满载而过。

    回去的路上因为东西太沉,所以钱小沫走得比來时慢,时不时停下來换只手,跟在她身后的那双白皮鞋也慢慢停下來。眼见着街对面前面几百米的地方就是公安小区,钱小沫又停下來换手。

    她微微侧了侧身子,余光正好能瞥见一个人,白夹克和鸭舌帽,白皮鞋,拄着拐杖,咦,就是刚才那个人啊。他也住在这边。钱小沫抬头直接看向他,那人立刻压低了帽檐,钱小沫还沒看清他的样子,他就快步走过了钱小沫的身边。

    钱小沫一直盯着那个人,直到他擦肩而过的瞬间,她猛的吸了口气,眼眸如石化一般僵硬了。这种感觉……这种感觉……钱小沫难以置信地瞪着他的背影,这种感觉好像要将她整颗心吸干似的,让人不安,让人恐惧,让人惊惶。

    钱小沫不认识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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