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变化(2)-《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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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这30年,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焕发勃勃生机的30年。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到计划与市场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到科学发展观的形成……30年来,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在推动我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大开放中实现了自身的大发展大繁荣。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学处于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广大经济理论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大经济问题,吸收借鉴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有益研究成果和分析工具,积极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济规律,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发挥了巨大的实践作用。30年来,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是与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进展和突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也是进行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前提。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理论界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研究趋于活跃,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的论点,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并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首次将“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全面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正式提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研究最重要、最突出的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重大贡献和发展。它使我们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从而成为现阶段我国各种经济问题研究和经济政策制订的重要理论依据。
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
3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基本是沿着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新认识这条线索展开的,集中反映在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基本特征――计划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认识的逐步深化和重大突破上。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原则,打破了长期以来将计划与市场视为水火不相容的传统认识和计划经济的绝对垄断地位。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同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的观点,强调市场调节与计划体制的相容性。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要按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办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打破了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认识,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性,提出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型经济运行机制,这就将市场的地位进一步提高。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就从根本上破除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陈旧观念,使多年来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论争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束缚,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扫清了障碍。不久,党的十四大确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大发展。此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充实和发展。
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经济理论界对所有制理论的探索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全过程。首先是重新确立了生产力标准,否定把“一大二公”作为判断所有制先进与否的标准,为所有制问题研究清除了思想障碍。其后,理论界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认识不断深化,主要在三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传统观念,提出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发展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要发展。二是在公有制的含义和实现形式方面,突破了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同时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也应区别开来,股份制应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在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突破了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数量比重上去考虑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传统观念,主张应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质量上去考虑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认为国有经济应主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此外,所有制问题研究还深入到微观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层面,先是提出了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理论,之后又深入研究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为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署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分配理论的突破性进展主要反映在由否定按要素分配到确认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改革开放后,理论界再次掀起了关于按劳分配的大讨论,特别是集中讨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能否实现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的特点等问题。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原则。此后,理论界将研究的焦点转向从理论上阐明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特别是研究了非劳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中通行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主张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明确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同时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报告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将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对立起来的观点,对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给予了肯定。此外,经济学界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为党确立不同阶段的分配原则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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