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女娃表示很崇拜-《贞观盛世美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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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恩人不齐,民妇愿.”

    “少废话,先给老子缝了衣服!”

    想的倒挺美,方晨怎么可能猜不出对方的打算,军刺拿在手中,随手划愣了几下,破开一个口子,将衣线拆下,而后从一旁捡起个干木,将其削成小针。

    “拆缝成我现在这个身体可以穿的大小,不然有你好看的!”

    “是是,请恩人放心!”

    再看另一头,那个老汉已经了解了事情经过,几步走到方晨的五米范围之内,开口道:“娃子,刚才的事情,是老汉的错,能否容我跟那女娃道个歉?”

    方晨头都没抬,只是紧了紧手中的枪,若是那老汉再敢上前一步,他就要动手了。

    为何不信?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对于年长之人的信任早已不翼而飞,碰瓷、敲诈、欺骗,一桩桩,一件件,怎能让人不心寒?

    “爷爷.是好人.”小女娃拉了拉方晨的胳膊,似是不想让方晨跟那老汉生气。

    方晨没有多言,反而把目光看向那个小妇人“你缝快点,老子这会儿有点冷!”

    深秋的季节,一件近乎可以当裙子的背心,怎么看都不像是可以保暖的样子。

    幼稚的面容却一口一个老子,外人倒是有几分想笑,但这男娃子的手段却让人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

    古时候对于死亡,人们是敬畏的,这男娃子随手杀了两个人,都让人没有搞懂他究竟用了什么法子,若真是妖法,那可如何是好。

    老汉也没生气,反而继续道:“你这娃子倒也有趣,靠着手中暗器杀人,脸上却没有半分畏惧,不知你家大人何在?”

    方晨听这话眉毛一挑“与你有何干系,待她给我缝了衣服,我便离开。”

    老汉赶忙摆手“看你也不似庄稼子弟,何必如何过激,在场的流民都是逼不得已讨一口饭吃。还望你勿要动气,免得最后伤了和气。”

    别人敬你一尺,必要还人一丈。

    家母的教导一直记在心中,所以在老汉说完之后,方晨暂时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你这老汉倒也有趣,我且问你,今夕何年?朝代哪家?又是何人主政?”

    “不知朝代?”方晨这么一问,反倒让众流民同时一愣,看样子,这男娃子应该是哪家隐世大户的娃娃,不然也不会问出如此惊人之言。

    老汉笑道:“贞观二年秋,大唐做主,帝家李姓!”

    方晨顿时一呆,贞观二年,李姓?李二李世民?回忆了自己所学的历史书,好像还真是如此!

    “bullshit!平行世界?还是时空跃进?”方晨脸色十分难看,犹如吃了一斤苦瓜。

    其他人如听天书,根本没搞懂刚才方晨说了什么,“包?鞋吃?”

    种家的小说在前世可谓是声名远扬,方晨有幸拜读过一些,其中很多都是唐穿文,只是这事搁在自己身上,反倒有些难以置信。

    别人穿越,要不是贵家大少,要不是文坛巨子,而自己,唐诗三百首都已经还给学校了,唯一能记住了,估计也就是个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还记得当初,托马斯那个老色鬼问方晨,“你们那个唐人街里的唐人,是不是经常会穿越回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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